培养优良作风 锻炼法制精兵  
 

四平市法制办机关党总支书记  郭乃军

  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没有一支好的队伍不行,没有优良的作风更不行。作风看似无形,实际上它又无处不在。好的作风,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源,是一种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力量源泉。对于政府法制部门所承担的历史使命而言,过硬的作风是强队伍、铸精兵、尽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十年建成法治政府宏伟蓝图的根本保证。

  一、良好的作风是时代的呼唤,是不辱使命的前提保证。

  目前,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作已初具规模,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和完善行政复议的职能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必将使政府法制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要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就需要我们政府法制队伍有一个身体力行、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团结拼搏的好作风。试想,如果我们的队伍存在精神状态不佳、干部情绪低落、队伍一盘散沙,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调皮倒蛋的等不良风气,即使我们有再好的计划和蓝图,也难以做成。所以时代要求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依靠一支素质高、作风好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唯此,才能不辱使命!

  二、培养良好的作风,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培养良好的作风,要靠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全体党员共同努力,形成抓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与时俱进。政府法制部门的党务工作者,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用优秀党员的标准去做政府法制工作,用胡锦涛同志倡导的: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来指导政府法制机关党的建设,并以此作为建设一支作风过得硬的机关干部队伍的条件和标准,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查劣习、纠歪风,扬正气、树形象,通过党员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查摆、自我修正和组织帮助的方式,解决好政府法制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引导政府法制部门的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与修养,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

  三、把优良的作风运用到政府法制工作的方方面面

  培养优良的作风,目的在于建设一支精锐的法制干部队伍,根本在于将优良的作风应用于政府法制工作的方方面面。

  首先是各级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将一心为公,任人唯贤的好作风用在为法制机构建设选贤任能上。在全国上下都在精兵减政的情况下,各级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为法制部门增编加人,这本身就体现了政府对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而各级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同志,拥有选人、进人、用人的决策权,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政府法制工作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法制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重点选拔那些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受过专门的法学教育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确保把工作作风优良、法律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选到法制机关中来。

  其次,要加强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各级法制机构中现有人才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有的放矢的进行在职教育学习。法制机关的党务工作者,要紧紧围绕作风建设,抓好学习型、创新型机关的建设,打牢政府法制工作在人才、作风方面的基础。

  其三,法制机关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养成甘于奉献,守得清贫,积极肯干,任劳任怨的好作风。事实证明,优良的作风,只有和优秀的人才合二为一,才能产生较高的工作效率,才能为政府法制工作做出应有的、杰出的贡献。一个人如果没有好的作风,既使是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也难以做成什么事情,甚至会起反作用。比如,一个人名利心重,只想晋升职务,不想踏踏实实做工作,甚至投机取巧,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不应得的利益,这怎么能做好本职工作,又怎么能为政府法制工作做贡献呢?这种人智商越高、能力越强,对政府法制工作造成的损失可能就越大。

  无论是从现实出发,还是着眼长远建设,都要把机关作风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这才是避免政府法制南辕北辙的根本措施所在。

(发布人: 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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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3-04 09:52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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