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东北法治论坛”的预通知  
 

  根据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的部署,第三届“东北法治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今年将由吉林省法学会承办,现将第三届“论坛”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拟订于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发正式通知)

  二、会议地点

  长春市

  三、参会人员

  参加“论坛”的人员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一区从事法学(法律)及相关学科教育科研的专家学者,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领导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部门企业负责人。其中邀请三省一区主管领导出席论坛并讲话,中国法学会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将出席论坛并做重要讲话。

  四、“东北法治论坛”主题及分论题目

  (一)论坛主题:“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法治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与理论创新。

  (二)分析题:

  1、科学发展的法律思想;

  2、法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定位;

  3、和谐社会语境下法治创新;

  4、在法治建设中体现以人为本核心理念;

  5、法治建设的思想解放和观念创新;

  6、改善民生与人权保障;

  7、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解读;

  8、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9、发展循环经济与生态城市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10、经济后发地区的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

  11、保护投资人权益的法治保障;

  12、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

  13、解决涉法信访问题的法律对策;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和谐社会的构造;

  15、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民生保障;

  16、破解执行难的法律对策;

  17、围绕主题自拟的相关问题法律研究。

  五、论文要求及报送方式

  围绕主题和分论题及早做好组织和论文征集工作,每篇论文5000字左右,并请于2008年8月10日前寄送吉林省法学会学术研究部,同时将论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吉林省法学会,电子邮箱:jilinfxh@sina.com

  六、论文评选及成果转化

  本届“论坛”优秀论文设一、二、三等奖,由吉林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所征集的论文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级。获奖论文获“论坛”统一颁发的三省一区法学会共同盖章的证书和相应的奖金。“论坛”结束后,由我会将优秀论文结果出版。

  联 系 人:陈宏程霍宏伟马威力

  联系电话:0431-88905546(传真)

  0431-88905325(传真)

  陈宏程:13596455938

  霍宏伟:0431-87734598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省政府6号办公楼吉林省法学会

  邮政编码:130051

  吉林省法学会

  

(发布人: 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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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6-27 14:55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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