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颁布施行是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为保证《办法》全面准确的实施,帮助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制工作人员深入理解,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办法》,省政府法制办于2008年3月25日至26日组织召开了“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培训班”。
来自全省各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大法出席了开班式。培训班就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总则、内容、方式、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及相关法律文书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本次培训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做了较为详细的讲解。
(发布人:
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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