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长明不服省安全生产管理局重新作出的安全事故处理决定复议案审理情况
2007年4月28日,吉林省安全生产管理局对“8.17”事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吉安监管管二字[2007]66号)。申请人对此不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立案审理。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